退換貨政策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於網路買賣有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得不適用消保法 7 天猶豫期之規定。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,保存期限少於七日,或雖較七日稍長,惟解約時即將逾期,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,除了商品本身瑕疵、損壞、作業疏失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能申請退貨
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恕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訂購前,請詳閱商品頁面說明,或與客服人員確認細項後,再行下單喔!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後馬上拍照,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